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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權百寶箱 |
一、 校園著作權百寶箱:
1. 著作權基本概念篇
- 何謂智慧財產權?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有何區別?
- 著作權保護的要件為何?是不是所有文藝的創作,都受著作權法保護?
- 哪些是著作權法所不保護的標的?
- 新聞報導有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嗎?
- 我有一篇散文想要發表,要怎麼樣可以取得著作權的保護?
- 外國人的著作,在台灣也受到保護嗎?
- 沒有在著作上標示作者姓名,是不是就不受著作權法保護?
- 要如何證明自己是著作權人?
- 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包括哪些種類?
- 一般市面所購買的CD唱片,可能包含哪些種類的著作?
- 什麼情形下會構成「抄襲」?
- 「觀念」的抄襲也違法嗎?
- 著作權是屬於誰的?
- 著作人格權包括哪些權利?
- 著作財產權包括哪些權利?
- 著作權保護的期間有多久?
- 一般所稱的「Public Domain」是不是可以任意利用?
- 權利管理電子資訊是什麼?與一般常聽到的DRM有何不同?
- 防盜拷措施是什麼?消費者購買破解防盜拷措施後的機器使用,會有什麼責任?
- 侵害他人著作權時,需要負什麼樣的責任?
2. 圖書館篇
- 圖書館提供自助影印機讓學生影印,有什麼法律風險嗎?
- 圖書館常見「請尊重著作權.勿影印超過三分之一」的標示,請問是不是只要沒有印超過三分之一就是合法的?
- 「家用版」與「公播版」授權範圍之差異及區別何在?
- 學校圖書館定期辦理「電影欣賞」,可否租用一般家用之影帶播放?
- 校圖書館可否將館藏書籍所附之光碟片複製一份,讓學生借出館外?
- 圖書館可否對於校外人士使用資料庫收費?
- 圖書館可否自行就「公播版」的視聽館藏提供校園內的VOD服務?
- 圖書館如何才能合法使用Ariel服務?
- 圖書館提供館藏資料的傳真或郵遞服務,是否合法?
- 圖書館把館藏視聽資料借給教師於課堂教學播放,是否有任何責任?
- 圖書館可否將報紙數位化,製作成專題剪報資料庫?
- 收藏家捐贈的珍貴書籍影印本,是否可以開放閱覽或借閱?
- 圖書館可以將老舊的錄音、錄影帶自行轉成MP3或VCD保存嗎?
- 圖書館向他館請求重製已絕版的書籍,能否將他館所提供的影印本公開閱覽或出借予讀者?
- 圖書館什麼情況下可以認為是「為保存資料之必要」而可重製館藏著作?
- 圖書館可否跳過國內代理商,直接向國外代理商訂購圖書、影視資料等?
3. 網路篇
- 在BBS站上所發表的文章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?站長或網友可否任意轉貼、收錄或作其他利用?
- 收到電子郵件裡有好的文章、圖片、照片、影片等,可否轉寄給其他人分享?
- 利用筆名在網路BBS站上發表一篇文章,能否享有著作權?
- 以光碟燒錄機拷貝盜版音樂CD,是否違反著作權法?
- 在網路上抓取一些風景照片,利用電腦繪圖軟體來做修改,並在網路上張貼,須不須要徵得著作權人的同意?
- 在網路上看到好的文章,可否擷取幾篇,將它貼在自己的網站上供網友閱覽?
- 將音樂著作製成MP3音樂檔,置於網路上供人下載,是否違反著作權法?
- 夜市買來的盜版日劇,看完後能不能在網路拍賣上轉售給其他人?
- 能不能利用網路拍賣販售在國外旅遊時購買的DVD?
- 網頁背景所自行製作的MIDI音樂,需要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嗎?
- 如果要在網路上販售CD或書籍,可以用數位相機拍攝封面,提供購買人參考嗎?
- 在網路上拍賣正版的CD或VCD等,可以應購買人的要求,先提供MP3檔案或拷貝其中一片光碟,供購買人試聽嗎?
- 使用P2P軟體分享影音檔案或電腦程式,若沒有任何營利行為,為什麼會侵害著作權?
- 想要製作像「無間道CD-PRO2」這樣的諷刺性著作,有沒有主張合理使用的可能?
- 在網路論壇分享BT種子,是否會涉及著作權的侵害?
- 從網路下載圖片,然後在上面加一些圖形或文字做成海報,這樣會違反著作權嗎?
- 製作網頁時,想連結到其他知名網站,請問單純的超連結會不會侵害著作權?
- 在部落格(Blog)分享他人的音樂、文章或在影音部落格(Vlog)分享電影或電視的節目,這種非營利的利用也會侵害著作權嗎?
4. 研究活動篇
- 著作權跟版權有什麼差別?
- 學術論文的「引用」與「抄襲」之間,到底要如何區別?
- 學術論文中若要引用部分圖表、照片時,也需要取得著作權人同意嗎?
- 投稿時是不是有付稿費的情形,著作權就屬於出版單位,沒有付稿費的情形,著作權還是屬於作者?
- 投稿到學術期刊時,作者還能不能自行將論文集結成冊出版?
- 期刊出版單位與資料庫業者合作,需不需要另外取得論文作者個別的授權?
- 舉辦學術研討會時,希望能將研討會的論文全文上網或製作成論文集,是否需要另行取得作者的同意?
- 邀請學者演講時,現場希望錄音、錄影或是製作講稿,需不需要取得講者的同意?
- 研究生在校期間接受教授指導完成的報告,若已簽署「學生願意放棄該報告之著作財產權,日後不得投稿」等約定之效力為何?
- 一般認為期刊投稿時,第一作者有權代表簽署相關文件,請問著作權法有這樣的規定嗎?
- 接受政府或民間業者委託完成的研究成果,能不能再使用於其他委託案中?
- 為了傳播學術訊息,自行製作國外期刊論文的重點介紹,是否屬於合理使用?
- 國外重要學術論文的翻譯或評介,是否需要取得作者的同意?
- 研究生跟著教授完成政府研究案,能不能把研究案的內容當作碩士論文或去投稿?
- 是不是只要註明作者、出處,即屬合理使用他人著作?
- 能不能為了學術研究的目的,研究破解廠商著作權保護措施的技術?
*資料來源:校園著作權百寶箱/賴文智、王文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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